18 Mai 2006

羅素的妻子們 / Russells Frauen

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的情史一向是哲學界閒聊的話題之一。這不光是說他一生誹聞無數,更是因為他創下了結婚四次的紀錄,迄今罕有哲學家在這點上能夠與之爭鋒。在此主要根據英語維基的說法,將其四段婚姻經歷簡略整理如下,以供查察。

羅素的第一任妻子是美國桂格會教友(American Quaker)Alys Pearsall Smith (1867-1951),比他還年長5歲。幼年即喪雙親的羅素是在17歳時認識Alys的。這兩人於1894年12月3日結婚,儘管羅素的祖母並不贊成這段姊弟配婚姻。雖然羅素在1902年某天騎腳踏車時就突然發現自己已不再愛Alys,但是這段婚姻仍舊一直維持到1921年時為止。

羅素在與Alys同床異夢的這段長達19年期間,曾與不少女人發展出戀情,其中之一就是他的第二任妻子Dora Black (1894-1986)。後者作為當時激進的女性主義者,曾拒絕過羅素的求婚。1921年,Dora隨同羅素從遠東之旅返回英國時,已懷有五個月身孕,逼不得已下只好答應嫁給羅素。兩人在這段婚姻中共生下一男一女,即John (1921-1987)與Katharine (1923-)。不過,或許是由於Dora覺得「被家庭婚姻所綑綁」違背了女性主義的原則,所以她後來又紅杏出牆跟美國記者Griffin Barry生下兩個孩子,來顯示她仍不失前衛作風。


Russells dritte Familie

羅素也不甘示弱,在1935年與Dora離婚後,隨即於1936年娶了六年前當過其小孩家教的牛津大學女學生Patricia (Peter) Helen Spence為其第三任妻子。兩人育有一子,此即日後英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兼政治家Conrad Russell (1937-2004)。然而,他的這場婚姻也同樣不美滿,僅只維持到1952年為止。Patricia與前夫徹底決裂,甚至不准其子Conrad跟他的生父接觸;所以當Conrad於16年後決定與父親重逢時,她還不惜連母子之情也要一併斷絕。所以上圖中那一片溫馨的三人全家福場景,遂成絕響。

羅素在與Patricia離婚不久後,旋即於同年12月15日娶了他自1925年起就認識的Edith Finch(1900-1978 )為妻。這第四度的婚姻則感情融洽,直至羅素去世才告終。由於Edith與羅素算是兩個老年為伴,沒有再生下任何子嗣,當然也就無法再見到他衣裝楚楚推著嬰兒車的有趣模樣了。羅素雖然一輩子情史不斷,並未到處留種,最後總共也只有生出三個小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