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Mai 2006

沙特眼鏡 / Sartre-Brille


Die "Original-Jean-Paul-Sartre-Brille"

去年是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100週年冥誕暨逝世25週年,世界各地學界大都有為其舉辦相關的紀念活動。當時德國電視媒體的脫口秀名人Harald Schmidt也跑去湊熱鬧,戴起一副奇怪的「沙特眼鏡」來搞笑,也因此在其官方網頁上留下了這張照片。他這副外掛兩隻假眼睛的眼鏡之所以被稱為沙特眼鏡,就是因為著名的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的眼睛,天生就是長成如此這般右眼外斜視的脫窗模樣。

Sartre im Jahr 1957

斜視之人通常在社交生活上都很容易受到挫折。因為每個與之照面的他者往往無法瞬間判斷出該去看斜視者的哪一隻眼睛,以致於乾脆就不去直視他,或甚至避免去接近他。偏偏這些在他者身上細膩表現出來的逃避心理反應,通常是逃不過該斜視者的敏銳眼神,所以後者也就特別容易因此感到自卑或是憤世嫉俗。在沙特那裡亦有這種受挫經驗。沙特從小就由於其天生斜視的問題而意識到他自己的醜——,因為每個他者所拋來的目光都在在跟沙特提醒:他是個醜八怪。據說,沙特晚年曾跟其「官方」情人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坦言:「通常那些看著我、或者在路上遇見我的人,都懷著敵意。」因此之故,他從來就不會為了問路或其他什麼事情而在馬路上去隨便找人攀談。(參見:Christa Hackenesch,Jean-Paul Sartre,第42頁。)這樣的一種社交挫折經驗,讓他寧願孤獨地躲到自己的世界裡,一個能夠由他自己操控的精神王國:文字的世界。

但諷刺的是,亦正因為沙特的文采非凡,他遂反過來透過這種文字精神的魔力擄獲了不少女性的青睞,從而在女人堆裏找到了一個個用以慰藉孤獨心靈的臨幸行宮。然而,這些女性的「青睞」恐怕並不是緣於其在小沙特的醜陋表象下發現了迷人的內在美,而是由於其臣服於沙特國王所散發出來的耀眼光芒,不敢正眼逼視,以至於忘了去看到他的醜。

自1973年起,沙特的眼睛開始逐漸失明。他不再能夠閱讀與寫作,而這對他而言意味著:他風光的作家生涯將自此結束。於是,他不再是其所曾是,並且再度被拋入到虛無之中。(參見:Christa Hackenesch,同上書,第134頁。)對於他這個存有與虛無間的辯證,我還稍能掌握。而我在此所不明白的只是:究竟沙特那隻正常的左眼為何會失明呢?因為按照網路上醫療保健資訊的說法,斜視的人確實是有失明之虞,因其通常是單獨使用健康的一眼去看東西,而導致斜視的另一眼之機能日趨萎縮,漸漸從弱視變成失明。換言之,照道理來講,應該只有一隻眼睛會失明才對呀!怎麼會兩眼都失明呢?

20 Mai 2006

羅素坐牢 / Russell saß im Gefängnis

羅素曾說他生命被三種激情所決定:一是渴求愛情;二是企求知識;三是不忍人之心。(參見:Wilhelm Weischedel,Die philosophische Hintertreppe,第340頁。)第三種激情讓他成為一位信奉和平主義的政治異議人士,反對一切會為人類帶來災害的事情。因此,舉凡反戰、反極權、反核武的抗議活動,都可看到他的身影。

據說,英國由於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而自1916 年起實施兵役法,規定18到41歲的男性公民均有服兵役之義務。當時反對參戰的羅素作為「反徵兵團體」(No-Conscription Fellowship)的一員,遂向英國民眾大力鼓吹不要接受政府的應召去從軍。不過,他卻也因此遭到法院宣判處罰金100英磅,隨後甚至還連帶地被劍橋大學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開除教職。然而羅素並沒有因為受此反挫之舉而退縮,「安分地」當個不敢吭聲的蛋頭學者。相反地,他繼續加強火力從事相關的演講,以宣揚反戰理念。1918年,羅素因為在「反徵兵團體」的週刊《法庭(Tribunal )》裏撰寫一篇批評美軍的文章,而被法院以「涉嫌危害英王與美國的關係」之名起訴,然後被判至布里斯頓監獄(Brixton prison)服刑六個月。從今日的觀點來看,這種起訴罪名的荒謬性是不言而喻的,大概就如同拿「危害兩國友好關係」之罪名來控訴本國某個拿鞋丟向外國來訪官員的抗議民眾一樣地可笑。儘管如此,羅素還是坦然接受了這樣的判決。

不過,各位可別以為羅素這是在蹲苦窯。因為他的哥哥Frank(羅素伯爵二世)事先就已疏通獄卒以滿足其一切所需,再加上他的嫂子Elisabeth von Arnim還幚他佈置牢房,所以他的牢房裡除了有舒適的床、書桌椅、地毯之外,還有一堆書與花相伴。由於在監獄裡只能在早上8點到晚上10點之間點燈,羅素為了善用時間,遂規定自己每天花4個小時寫哲學論文、4個小時讀哲學書、4個小時讀一般書籍。(參見:Alan Wood,Skeptiker aus Leidenschaft,H. Hintzsche德譯,第136-137頁。)這樣的生活方式,怎麼看都不像是在坐牢,而毋寧像是待在24小時營業的K書中心裡。

但這並非羅素唯一一次的坐牢經驗。據說,他在1961年還為了反核武,號召反戰人士萬人至英國國防部前及倫敦海德公園(Hyde Park)裡靜坐抗議,並且堅決主張其公民不服從權(civil disobedience)而拒絕解散示威群眾。英國政府遂下令逮捕這些非法集會者,而羅素也就因此被捕而遭拘禁7天。英國媒體亦趁此機會向這位第二次坐牢的大哲學家開個玩笑,刊登出下面這幅典型英式幽默的漫畫。至於造成他第二次坐牢的這場反核武運動的詳細情形,請恕來日有緣再敘。


"Okey! Zum letzten Mal! Wer hat das geplant?"

18 Mai 2006

羅素的妻子們 / Russells Frauen

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的情史一向是哲學界閒聊的話題之一。這不光是說他一生誹聞無數,更是因為他創下了結婚四次的紀錄,迄今罕有哲學家在這點上能夠與之爭鋒。在此主要根據英語維基的說法,將其四段婚姻經歷簡略整理如下,以供查察。

羅素的第一任妻子是美國桂格會教友(American Quaker)Alys Pearsall Smith (1867-1951),比他還年長5歲。幼年即喪雙親的羅素是在17歳時認識Alys的。這兩人於1894年12月3日結婚,儘管羅素的祖母並不贊成這段姊弟配婚姻。雖然羅素在1902年某天騎腳踏車時就突然發現自己已不再愛Alys,但是這段婚姻仍舊一直維持到1921年時為止。

羅素在與Alys同床異夢的這段長達19年期間,曾與不少女人發展出戀情,其中之一就是他的第二任妻子Dora Black (1894-1986)。後者作為當時激進的女性主義者,曾拒絕過羅素的求婚。1921年,Dora隨同羅素從遠東之旅返回英國時,已懷有五個月身孕,逼不得已下只好答應嫁給羅素。兩人在這段婚姻中共生下一男一女,即John (1921-1987)與Katharine (1923-)。不過,或許是由於Dora覺得「被家庭婚姻所綑綁」違背了女性主義的原則,所以她後來又紅杏出牆跟美國記者Griffin Barry生下兩個孩子,來顯示她仍不失前衛作風。


Russells dritte Familie

羅素也不甘示弱,在1935年與Dora離婚後,隨即於1936年娶了六年前當過其小孩家教的牛津大學女學生Patricia (Peter) Helen Spence為其第三任妻子。兩人育有一子,此即日後英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兼政治家Conrad Russell (1937-2004)。然而,他的這場婚姻也同樣不美滿,僅只維持到1952年為止。Patricia與前夫徹底決裂,甚至不准其子Conrad跟他的生父接觸;所以當Conrad於16年後決定與父親重逢時,她還不惜連母子之情也要一併斷絕。所以上圖中那一片溫馨的三人全家福場景,遂成絕響。

羅素在與Patricia離婚不久後,旋即於同年12月15日娶了他自1925年起就認識的Edith Finch(1900-1978 )為妻。這第四度的婚姻則感情融洽,直至羅素去世才告終。由於Edith與羅素算是兩個老年為伴,沒有再生下任何子嗣,當然也就無法再見到他衣裝楚楚推著嬰兒車的有趣模樣了。羅素雖然一輩子情史不斷,並未到處留種,最後總共也只有生出三個小孩而已。